关于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中价协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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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3 15:07:57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2018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价协〔201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改进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的五点意见》(中价协〔2015〕039号)(以下简称“五点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现提出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单位组织落实。具体如下:

一、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内容

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六)作为2018至2019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的推荐教材。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成本与价值集成管理”、“PPP项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新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装配式建筑应用施工工艺”、“城市地下管廊设计与施工”及“海绵城市建设施工技术”等。必修课的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教材由各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和形式

(一)继续教育学时及形式

2018至2019年度应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形式及学时认定标准按照“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五点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培训

造价工程师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和要求可参加用人企业组织的培训,也可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培训,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造价工程师必须参加特定中介机构组织的培训。

用人企业原则上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本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培训,应对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出具学习证明并加盖公章,对培训成果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中价协面向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免费提供2018至2019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

(一)网络教育安排

1.登陆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进入“会员管理系统”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

2.课程播放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学习内容:

推荐的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六)

选修课程:PPP项目合同结构设计、PPP模式和BIM技术叠加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机遇、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的影响、国际经济形式与我国国际合作政策、探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转型项目管理发展之路、工程造价咨询产业的蓝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工程项目管理承包PMC管理、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机制、工程造价专业发展的新思考、从定额角度看工程造价纠纷处理、如何为企业解决纠纷及如何提升价值、调解员四个制度文件解读等内容。

4.合格证明: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后,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二)中价协个人会员免费享受每年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同时对上一年度按规定交纳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四、报送工作总结及计划的安排

依照中价协“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请各管理单位于2018年5月1日前报送2016年至2017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及2018至2019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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